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4乌海供电自主二批应急项目(高速新能源汽车换(充)电站项目)等两项工程采购一标段(钢管杆)、二标段(导线等)、三混凝土电杆四10kV架空绝缘导线kV及以下电缆六合成绝缘子七35及以下电缆附件八线路用标准金具九10柱上断路器十隔离开关十一非标金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4乌海供电公司自主二批应急项目(高速新能源汽车换(充)电站项目)等两项工程采购项目一标段(钢管杆)、二标段(导线等)、三标段(混凝土电杆)、四标段(10kV架空绝缘导线kV及以下电缆)、六标段(合成绝缘子)、七标段(35kV及以下电缆附件)、八标段(线路用标准金具)、九标段(10kV柱上断路器)、十标段(10kV及以下隔离开关)、十一标段(非标金具)
钢管杆、布电线、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三、锥形水泥杆、水泥制品、底盘、拉盘、LP10、四、架空绝缘导线、电力电缆、针式复合绝缘子、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拉紧绝缘子、接续金具-并沟线夹、联结金具-U型挂环、联结金具-平行挂板、拉线金具-锲型线夹、拉线金具-UT型线夹、设备线夹-铜铝过渡设备线夹、联结金具-直角挂板、联结金具-碗头挂板、联结金具-球头挂环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4乌海供电公司自主二批应急项目(高速新能源汽车换(充)电站项目)等两项工程采购项目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就项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4乌海供电公司自主二批应急项目(高速新能源汽车换(充)电站项目)等两项工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真诚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4乌海供电公司自主二批应急项目(高速新能源汽车换(充)电站项目)等两项工程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名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出示的“企业名变更登记通知书”;
4.“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
6.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快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2021年起)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上的问题;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最新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暂停投标供应商名单(指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及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名单);
8.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涉电力领域着重关注对象名单”的无资格参与投标,修复企业名单除外;(提供承诺书)
一标段(钢管杆):供应商须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资格预审第83标段(钢管杆)的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格通知书。
二标段(导线等):供应商须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资格预审第97标段( 0.4kV绝缘导线、橡皮线、防老化线、地埋线、集束导线)的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格通知书。
三标段(混凝土电杆):供应商须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资格预审第98标段(混凝土电杆(含三盘品类))的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格通知书。
四标段(10kV架空绝缘导线):供应商须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资格预审第96标段(10kV架空绝缘导线)的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格通知书。
五标段(35kV及以下电缆):供应商须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资格预审第90标段(35kV及以下电缆)的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格通知书。
六标段(合成绝缘子):供应商须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资格预审第114标段(合成绝缘子(用于10kV及以下工程))的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格通知书。
七标段(35kV及以下电缆附件):供应商须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资格预审第92标段(35kV及以下电缆附件)的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格通知书。
八标段(线路用标准金具):供应商须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资格预审第139标段(线kV及以下工程))的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格通知书。
九标段(10kV柱上断路器):供应商须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资格预审第17标段(10kV柱上断路器)的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格通知书。
十标段(10kV及以下隔离开关):供应商须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资格预审第20标段(10kV及以下隔离开关)的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格通知书。
(1)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国泰新点交易买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国泰新点交易买卖平台报名成功后,在国泰新点交易买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未在国泰新点交易买卖平台注册的投标单位需要登录国泰新点交易买卖平台()进行注册,具体流程详见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中“关于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新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的附件信息或请拨打客服热线)方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企业登录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泰新点交易买卖平台进行注册,自行获取招标文件,未经国泰新点交易买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登录国泰新点交易买卖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一:点击“招标公告”菜单,选中“公告中”,点击“进入项目”按钮,进入“招标文件领取”页面,招标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进入文件列表页面,点击“下载”按钮,文件下载完成。方式二:点击“我的项目”,对应标段点击“进入项目”选项,进入项目流程页面,点击“招标文件领取”选项,进入“招标文件下载”页面。详见《工程建设-交易乙方操作手册》。
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3日,在线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1. 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国泰新点交易买卖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泰新点交易买卖平台”将不予接收。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国泰新点交易买卖平台”。
3.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市辖区新华东街39号(原创客空间)乌海市交易中心开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