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海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告诉》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厉依照本清单确认的施行机关、施行层级依法标准施行行政许可。要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办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施行行政许可。一起要依照《辽宁省全方面施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办理施行方案》(辽职转办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持续整理编制海城市行政许可施行标准,及时来更新我市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就事攻略,依托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渠道,做好有用联接,保证行政许可事项平稳、标准运转。
本告诉自发布之日起履行。现行的有关调整行政许可事项规则与本告诉不一致的,按本告诉规则履行。